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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更规范依法行政更高效
发表时间:2020-05-21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解决长期困扰司法系统辅助人员(法检两院书记员和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待遇和依法执法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和薪酬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这是全国第一个完成了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的省区。这一举措有力促进了全区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为更好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悉,上述四个方案和办法明确了全区司法辅助人员总量、招聘程序、薪酬制度、管理办法以及职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彻底解决了以往进口不统一、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确定、待遇无依据、保障不稳定等问题,为全区法检两院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鼓足了干劲。

  在薪酬管理部分,司法辅助人员全部实行结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员龄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其中基础工资按照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既适应区情又公正透明;员龄工资体现书记员和辅警在岗工作时间贡献,以工作年限计算;绩效工资体现在岗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确定。

  有了好的政策,吸引力大力提升,优秀人才纷至沓来,使法检两院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2019年全区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首批聘用制书记员过渡及公开招录报名人数达14.9万人,共录用近5400人,全区公安系统完成过渡3.7万人。全区选拔录用了一大批专业对口的高学历年轻力量充实到书记员和辅警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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